这完蛋玩意儿,是苑旌上中学那几年写给他的信。
当时他们两个顶破天十六岁,而今年方雍乔二十八,距离苑旌给他写情书,已经过去了十二年。
十二年以前苑旌就在了,鬼知道为什么他现在还在啊!
出于好奇,方雍乔忍着愤怒,把那些信依次打开来看,想反思一下从前的自己有多傻缺,顺便再感受感受苑旌的文学素养。
才展开第一页纸,方雍乔就猝不及防地被辣到了眼睛。
苑旌告白语录其一——“只要你喜欢我,别人说什么都是废话。”
只要我觉得你是**,别人说什么也都叫废话。方雍乔咧了咧嘴,一目十行地扫过剩下那些语句,最后给这一页纸下了定论:废话连篇,字还丑得没眼看。
苑旌铺张浪费,一个信封里向来只装两张信纸,同时他文采不够,腹中墨水不足以支持他填满这两张纸,第二张基本都是空的,所以方雍乔光看他的第一页就好,第二页是没什么看头,分给它一瞬间都嫌多余。
把纸装回信封,方雍乔做好心理准备,继续翻看苑旌的第二封信。
第二封信果然不负众望,又辣到了观看者的眼睛。
苑旌告白语录其二——“不用长发及腰,也不用生生世世。”
唉。
都不用仔细回忆,方雍乔就能知道当时的自己一定有被他尬到。
他之所以对长头发有着诡异的执著,可能是因为他内心还住着一个坚贞不屈的绝世直男。
真他妈的。
我要是个女孩儿,长一头长发,我就先把你勒死。方雍乔无限愤慨。
又拆开一只信封,方雍乔有幸观摩到苑旌告白语录其三——“天冷,多喝热水。”
这句话勾起方雍乔关于中学生活的一点儿回忆,他依稀记得和这封信一起送来的还有只保温杯。
不同于后来他常用的老干部风格水杯,那只保温杯是明快的颜色,方雍乔真挺喜欢用它喝水,然而几年后,它就和大地拥吻,意外殉职。正当方雍乔想把它收藏起来的时候,苑旌那边又出了事,这只已经摔坏的水杯,受了旧主人的牵连,自然被扔掉了。
和水杯同样结局的,还有苑旌送给他的手表。
既然把它们都扔了,怎么就不记得把信也丢掉!方雍乔一拍大腿,暗骂一声失策。
为数不多的几封信很快被翻阅完毕,到了最后一页信纸的末尾,已经不能算作苑旌的“告白语录”,应该说是“苑旌犯贱语录”才对。
苑旌犯贱语录其一——“我很喜欢孙苓苓。”
苑旌犯贱语录其二——“如果你不介意我喜欢她的话……”
省略号后面是个鬼脸,具体的细节他倒没写。
当时方雍乔是以为他在开玩笑,简单说他两句就没了后话,谁知这王八羔子竟然是认真的,和他在信中写的那样,疯狂喜欢孙苓苓。
弱智东西,到底从哪里看出老子不介意?
他是拿鼻孔听声,拿耳朵看人,拿眼睛出气?
方雍乔真有被气到,重重哼了一声,把那些信放回铁皮盒子,啪叽一下盖上盒盖,推门下楼去客厅喝水消火。
心情不好容易得病,感冒刚好转没多久,他妈的绝对不能因为个**动气。
坐在餐桌旁喝了两口水,方雍乔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又忘了把那些信扔掉。他推门出去,寻找那只装了废纸的大袋子,却悲哀地发现它已经坐上了清洁人员的车,向着光明的远方撒丫子狂奔。
最近他所在的区域实行垃圾分类,如果谁不认真分类,就要交一笔罚款,他今天错过了把信扔掉的机会,只能让它们在家里过夜。
奶奶的。
物似主人形,这可真没错。
方雍乔不认为自己是那些信的主人,他觉得信的主人应该是苑旌才对,单看它们这死皮赖脸不肯走的模样,有谁能说这不像苑旌?
正说苑旌,他就冒头,两眼放光地趴在栏杆上举着一件毛衣,嘴里喊着乔乔,叫人上楼试衣服。
方雍乔只道他在收拾东西,拿不准哪些衣物需要扔掉,于是放下水杯上楼,接过他手里的毛衣进屋去穿。
毛衣刚上身,方雍乔猛然觉出不对劲。这质感,这面料,分明不是自己的衣服,苑旌这老**,又搞什么花样?
低头一看,毛衣胸口开了个不小的洞,怎么瞧怎么不正经。
这又是从哪个不正当职业者身上扒下来的丑玩意儿?
“苑旌你有病吧!”方雍乔三两下把它脱掉,也顾不上穿好衣服,顺手抄起靠在床头柜上的笤帚,一振臂向苑旌的屁股砸去。苑旌嗷嗷叫着,一蹦一跳往外逃窜,方雍乔赶了他两步,忽然觉得没意思,火气霎时平息,把笤帚一扔,坐在床沿自顾自生闷气。
破洞毛衣躺在地板上,正经睡衣穿在方雍乔身上,各得其所,确是最好。
再说苑旌逃出卧室之后,倒也没去别的地方,下楼洗了把脸,就偷偷摸摸爬回来,钻进同在二楼的书房。书房里方雍乔留下的铁皮盒子尚未收起,苑旌好奇心又重,探头往那一看,瞬时明白这都是些什么东西,心里顷刻间涌上狂喜,觉得乔乔心中果然还是给他留了位置。
他没有方雍乔的情怀,当然不会想着拆开信回味一下,假如他看到了自己当年的混账话,一定会因此刻的想法而后悔。
身后的门板突然被敲响,苑旌仓促回头,见方雍乔正站在门边,似笑非笑地看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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